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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西市监处罚〔2023〕0272号 |
案件名称 | 陕西源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陕西源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610103MA6X1QBP9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唐磊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变更住所未申请变更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 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3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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