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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夏至的店化妆品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夏至的店 |
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2120111MA07HUXAX7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名称 | 石淑雯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青市监执一处罚〔2023〕53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
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依据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1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1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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