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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了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中发现的4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详见附件)。为及时管控和化解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请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环节进行排查,发现上述产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并按国家药监局相关要求,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省药监局药化注册处。
附件:2023年第46号国家药监局关于4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pdf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石洪凡,0871-6857180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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