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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主体名称:巴彦淖尔临河区净洁口腔专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802MA0Q3R5Q5K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3〕504号
处罚名称:巴彦淖尔临河区净洁口腔专科医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未完全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处罚结果: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过期医疗器械金刚砂车针4盒、义齿基托树脂1瓶、牙科分离剂1瓶、琼脂复制材料1瓶、牙科根管治疗器具3盒,罚款人民币3.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4
处罚生效期: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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