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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审查验收,符合规定内容,拟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1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851-33284745(教育法规科)
0851-33284878(药化流通监管科)

2018年1月15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