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湖北省
我委制定了灵芝孢子湖北省药品标准,并对《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2018年版金莲花质量标准进行了修订,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定的灵芝孢子、金莲花质量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天。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F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邮编:430075
联系人:侯俊杰
联系电话:027-87705208 13517218237
Email:hbzycbz@163.com
附件:1.灵芝孢子质量标准草案公示稿
2.金莲花质量标准草案公示稿
湖北省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灵芝孢子质量标准草案公示稿
附件2
金莲花质量标准草案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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