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湖南省
为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群众用妆安全,湖州市局南太湖新区分局部署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43家次,发现问题隐患5个,均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内部组织领导,提升检查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邀请湖州市局化妆品处介绍化妆品备案工作,深刻认识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自身监管能力,切实维护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
二是引导企业自检自查,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按照检查重点开展自检自查,排除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所销售产品是否存在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截至目前,已有75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完成了自查自纠。
三是明确专项检查重点,提高监管质效。此次专项明确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检查儿童化妆品及特殊化妆品等重点产品,重点检查三种情形:一是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二是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三是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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