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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主体名称 | 桂林市临桂区卡曼妍美容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50322MAA7G64867 |
法定代表人 | 贾育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林市〕市监处罚〔2023〕430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没收“卡曼妍微肽清滢露”66瓶、“卡曼妍玻尿酸保湿洁面乳”12瓶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8/1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卡曼妍微肽清滢露”66瓶、“卡曼妍玻尿酸保湿洁面乳”12瓶; 二、对经营取消备案的化妆品的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 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上缴国库。 |
罚款金额(万元) | 1.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备案部门取消备案后,仍然使用该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仍然上市销售、进口该普通化妆品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的“卡曼妍微肽清滢露”于2022年9月13日取消备案,“卡曼妍玻尿酸保湿洁面乳”于2022年10月9日取消备案。其继续经营上述取消备案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款“备案部门取消备案后,仍然使用该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仍然上市销售、进口该普通化妆品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属于经营取消备案的化妆品。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并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修订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
处罚机关 |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300MB18057320 |
数据来源 |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300MB18057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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