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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辽宁人民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海金沙”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药监(稽十二)罚[2023]4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辽宁人民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303555373767M |
法定代表人 | 吕志海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劣药“海金沙”,货值金额10000元,违法所得4100元。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没事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4100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3年8月10日履行完毕。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3-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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