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浙江省
为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规范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经营行为,防范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温州市局制以政策为引领,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着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群众用械安全。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积极响应企业需求,多方调研论证,制定发布《温州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事自动售卖适用范围、经营条件、操作流程及监管职责,从政策层面进一步规范自助售卖机销售医疗器械行为,促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该暂行规定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是深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车站、大型商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所在场所和设备经营者相关信息、储存配送情况、计算机系统联网管理、陈列存储条件、管理人员情况、亮证亮照等情况;此次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共检查发现设在综合医院的自动售卖机有20余台,零售药店设有自动售卖机18余台,智慧药房销售医疗器械2家,检查后需整改的企业5家,立案1家。
三是优化合规指导。通过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对《温州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暂行管理规定》进行宣贯解读;根据企业需求,对浙江惠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合规性指导,指定专人负责全程帮扶,联动县区局对企业在报告申请、机位布点、产品投放、机器功能、软件管理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指导,确保企业从事医疗器械自动售卖行为规范安全,切实能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购械环境。
下一步,温州将继续抓好辖区内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未建立自动售卖机销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自动售卖机显著位置上未标注规定信息、设置位置不符合医疗器械贮存条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未能完善一机一号联网管理等风险隐患抓好闭环整改,同时将智慧药房销售医疗器械的纳入报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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