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浙江省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近视防治产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青少年学生群体合法权益,苍南县局紧扣暑假这一热销节点,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以经营角膜塑形镜、软性角膜触镜(隐形眼镜、美瞳)及其护理液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眼镜配镜相关企业、视力防控机构、眼科医院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广告宣传、计量器具、注册商标、医疗器械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一是强化监管,监督产品质量。主要针对儿童用眼镜、儿童太阳镜等影响青少年视力的产品;重点检查焦度计(屈光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造册,是否存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等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共检查单位22家,在用强检计量器具28台(件),立案1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
二是净化广告,持续加强监测。重点检查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宣传中是否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等误导性的表述开展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是否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是否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监测检查相关广告32条,暂未发现违法线索。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医疗器械宣传周”活动,联合眼镜店走进社区开展了为青少年免费测量视力、检验眼镜及科普知识宣传等活动;开展了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隐形眼镜科普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500多份,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医疗器械。同时通过宣传活动提高经营者法治意识和消费者自我维护意识,并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苍南县局将继续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执法检查力度,适时曝光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规范近视防控产品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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