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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泸市监罚〔2023〕0046号 |
案件名称 | 古蔺县古蔺镇张勇诊所(张勇)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吴茱萸粉(委托粉碎)”等中药饮片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古蔺县古蔺镇张勇诊所(张勇) |
(法人)统一代码(登记证号) | 92510525MA6B02N50C |
经营者姓名 | 张勇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吴茱萸粉(委托粉碎)”等中药饮片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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