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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喀什朵美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案(喀地市监处字[2023]02号) 新疆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喀什朵美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案(喀地市监处字[2023]02号)](https://file.ciopharma.com/ueditor/php/upload/image/20230717/1689574237128058.png)
行政处罚当事人信息 | |||
行政处罚相对人: | 喀什朵美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处罚相对人代码: | 91653101MA792W030U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处罚信息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喀地市监处字[2023]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处罚依据: | 主要违法事实: | ||
处罚种类: | 罚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进口药品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2.处以货值2倍罚款,1.96万元。 |
罚款金额: | 19600.00元 | 没收金额: | |
决定机关名称: |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7/10 | 处罚有效期: | |
公示日期: | 2023/7/15 | 公示截止期: | 2026/7/15 |
备注: | 从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并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进口药品、未按标签标识的温度贮存医疗器械、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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