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辽宁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3年药物警戒重点工作的通知》,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 积极推进药物警戒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编制印发了《辽宁省上市后药物警戒检查指导手册》,促进我省药物警戒检查工作规范开展,推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物警戒主体责任。
《辽宁省上市后药物警戒检查指导手册》对国家药物警戒法规和要求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整理,并编制了《辽宁省上市后药物警戒检查实施细则(2023版)》,细化明确了检查要点、缺陷风险等级和评定标准、检查注意事项等内容,建立了检查相关汇总表和统计表样表,引导药物警戒检查人员尽快学习掌握药物警戒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提高药物警戒认知水平和检查能力。
省中心以《辽宁省上市后药物警戒检查指导手册》为指导,采取“教、学、练、检一体化”培训方法,配合省药监局组织实施全省药物警戒检查员培训,全面完成集中理论培训和14家持有人实训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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