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西藏自治区
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根据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自治区药监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区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会议开到区(县)监管部门和化妆品企业,部署开展化妆品领域问题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化妆品领域重点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聚焦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重点检查“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三种违法情形。
自治区药监局将此次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作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风险防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抓好部署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调查处理,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对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注重打击与规范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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