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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药监咸宁妆处罚(2023)1号 |
案件名称 | 生产的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优聚湖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曾小静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281MA49B6FDOX |
主要违法事实 | 优聚湖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生产的一批卡丹诗蚕丝蛋白洗发乳和卡丹诗润发精华素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所研究院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2023年5月24日履行完毕。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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