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远大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中心店、七店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SP认证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现场复查,上述企业现已符合药品GSP认证要求,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发回其药品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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