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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9日,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告收回了德州大正医药有限公司青龙潭店药品GSP认证证书。市局组织检查组对德州大正医药有限公司青龙潭店进行复查,发现该药品零售企业仍然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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