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福建省
一是“回头看”。结合近期省局开展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本次专项检查涉及辖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药品储存配送等企业18家,目前厦门药品稽查办已对专项检查组移送的案件线索进行核查,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二是“严监管”。持续加强对辖区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委托方企业等委托配送环节的药品质量、购销渠道、储运条件以及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控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止假劣药品进入药品供应链。厦门药品稽查办辖区异地设库的批发企业5家,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储存配送的批发(含零售连锁)企业13家,委托同一法人批发企业储存配送的零售连锁企业23家,目前已对相关企业开展日常检查24家次,发现的问题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三是“促发展”。鼓励辖区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转型升级,及时给予政策指导,促进企业规范化、规模化、多元化集约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辖区目前已有6家企业向省局报告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有力提高全省药品物流配送运输效率。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