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召开会议,通报2022年全区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情况,部署2023年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崔燕,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史韶武出席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2022年全区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工作。2022年全区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1万余家,发现违规企业3600余家;共检查药品使用单位约1.4万家次,发现违规单位1100余家次,立案查处1600余件,吊销许可证2家,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0余件。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按标签标示要求储存药品、药品分区管理不规范、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零售连锁门店之间药品调剂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会议强调,2023年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举措。要紧紧锚定开展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总结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监管工作成效,安排部署年度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任务,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持续深化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全区药品监管能力水平提升。切实增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规范执法,切实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强化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严守药品安全底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当前药品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将药品质量监管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型,从“随机安全”向“本质安全”升级。压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引导鼓励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守牢企业质量安全生命线,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风险高发的重点领域,持续采取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以及协同检查等手段。巩固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关注疫苗、特殊药品、涉疫药品、集采药品等高风险产品,重点排查医疗机构周边、城乡接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重点监测药品网络销售新兴业态;强化科学赋能,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升级完善疫苗、药品非现场监管方式等。(殷芝)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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