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河南省
省局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持“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有效防止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文件出台。为了做好定期评估工作,省局对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文件20份进行逐件清理和分析,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问题,现形成评估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印发了《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通知》,确立了“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要求省局机关各处室在起草政策措施时,严格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出台,从源头上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明确机构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转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豫竞审联发〔2022〕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豫竞审联办〔2022〕3号)等文件,明确要求按照工作要求和具体分工,建立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由处室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把关,后送政策法规处复核。同时,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内容,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没有通过审查的政策措施不得提交集体讨论。
(二)政策措施审查情况。一是严格审查增量政策措施。我局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审查。经自查,我局未制定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二是有序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豫市监〔2022〕39号),印发了通知,明确了任务分工和清理步骤,要求省局机关相关处室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清理工作。经过全面清查,认真梳理,未发现我局现行行政策措施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没有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
(三)宣传培训情况。为了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省局专门编印了学习资料,印发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加强学习,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传达省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会议、培训班精神、转发文件等方式进行学习培训,为下一步完善审查制度奠定基础。
二、评估审查情况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局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文件20份进行逐渐清理,并进行审查评估,经审查评估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总结和评估审查发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大,建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个别处室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公平竞争审查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竞争起草文件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不是很清楚理解不准确,对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定性把握不准确。
四、今后工作方向
一是率先规范增量。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二是定期评估完善。按规定定期清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对政策措施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对于经评估认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时废止或者修改完善。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增进我局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的股室、单位及个人,将作出严肃处理。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