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百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章台分店、河北洺州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威县卲固分店等24家门店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行为,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示。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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