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月13日,自治区药监局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梳理总结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和风险隐患,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永强出席会议,局机关相关处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一季度,全区各级药监部门认真开展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仍面临风险和挑战,自治区药监局通过全面收集整理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稽查办案、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质量安全风险情况,发现涉及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安全风险信息4类15条。会上,针对收集整理的药品安全风险信息,与会人员逐类逐条分析评估,判定风险类型,提出风险预警,研究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
会议明确,下一阶段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从三个方面全面落实风险研判制度:牢固树立风险管控意识,要将风险管控理念始终贯穿于药品经营使用监管全过程,牢固树立风险管控意识,让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跑在监管前头,前瞻性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持续提升风险研判能力,要结合药品经营使用监管工作实际,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网售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案件查处结果以及产品召回等维度风险信号,持续识别、沟通、研判药品流通诸多环节监管中可能出现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在集体会商中提升风险研判和管控能力,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不断强化风险控制能力,要持续完善药品流通风险会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会商等结果的综合运用,指导地县药品监管部门和相关直属单位定期或及时组织召开相关风险会商,汲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纵向贯通与横向联动相结合的药品流通监管风险管控“一盘棋、一体化”运行机制,并采取有效监管方式,切实将药品流通等诸多环节中研判出的风险隐患管控措施真正落细落实落地,最快速度、最大限度控制风险,确保风险会商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效能,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刘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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