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辽宁省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履行药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近日,省药监局印发《辽宁省2023年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以经营涉疫药品、医保高值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年度药品网络销售额较大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周边、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等六类企业和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线下药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储运管理、信息追溯、主要岗位人员履行等情况;对线上药品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网络交易数据、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以及仓储、配送合规性等情况;对药品使用单位,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储存管理等情况。
根据《方案》安排,专项检查分为部署准备、组织实施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全省各级药监部门将以检查促监管,以检查促规范,运用协查、稽查、检验、网络监测等手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深入追查,一查到底,严肃查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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