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广西药监局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实施飞行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全力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612人次,开展专项检查78次。
在药品生产监管方面,监督企业认真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按照法定标准、生产工艺依法组织生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提升监管靶向性和实效性。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重点检查中药注射剂、儿童用中成药等重点品种,加强对停产后恢复生产、质量负责人变更频繁、抽检不合格、有国家药监局风险提示函等重点企业,原辅料的购进及检验、企业是否按工艺处方投料等重点环节的检查。督促持有人落实整改,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药品生产持续合规。
在药品流通监管方面,严格依法审批药品经营企业,严格界定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认真核准经营场所。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惩药品购进和销售渠道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加强疫苗销售配送管理,严格防控疫苗流通、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对含兴奋剂药品、涉疫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等企业的检查。
在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组织全区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对部分医疗机构、医美市场开展医疗器械质量与安全检查行动,主要对爱尔眼科、医疗美容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检验试剂和医美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医疗器械供应商审核审批、进货、贮存等情况开展检查,严防质量不过关的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确保使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通过突击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引导,在行动上造势,树立执法权威,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
在化妆品监管方面,持续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保障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同时以化妆品零售店、美容美发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采取“检查+普法”的形式,重点检查化妆品的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储存、有效期限、进口化妆品备案情况以及在售化妆品的标签标识等方面。在检查过程中,向化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防范意识。
广西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3·15”活动为契机,围绕“执法+服务”理念,突出民生领域执法,跟进宣教指导服务,切实维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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