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监管,规范化妆品生产行为,确保地产化妆品质量安全。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印发《2023年度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通知》,对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2023年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工作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全面落实风险管理和全程管控要求,突出高风险产品和特殊化妆品监管。检查采取常规检查、有因检查的方式开展,2023年每家企业计划现场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同时根据2022年监督抽检、群众投诉举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等情况,不定时将安排对企业进行有因检查,实现对区内所有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检查过程中,将重点对企业的机构与人员、质量管理与控制、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和产品销售管理情况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目的是通过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促进化妆品生产全过程合规,确保我区地产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同时,自治区药监局按照“一个企业、一个档案”的原则完善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档案,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宁夏药品监管智慧平台”,第一时间对外公布检查结果,曝光化妆品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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