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浙江省
为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嘉兴市局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四项工作举措,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
一是摸清监管底数。组织各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摸排,做好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核对,落实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制度。对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45家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纳入重点巡查对象名单。截至目前,已督促指导全市785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完成报告,进一步明确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底数,推动监管精度。
二是聚焦重点品种。聚焦涉疫药品质量安全,组织企业和县区局开展新冠小分子药物网络销售情况自查和排摸,杜绝此类药品的网络销售行为。聚焦媒体和百姓关注的司美格鲁肽等药品,排查网络销售情况,督促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规范经营行为。聚焦处方药网络销售主页、首页展示信息等新问题,加强与美团等第三方平台的联系沟通,推动网页展示信息的整改。
三是高频网络监测。充分发挥第三方监测机构作用,及时将国家局、省局发布的特殊药品、含兴奋剂药品、涉疫药品等重点监测品种,网络违法销售进口药品等问题线索重点领域,以及处方药网络销售展示等新问题设置为关键词,纳入对辖区网络药品销售情况进行持续监测。今年以来,已对涉疫药品、新冠药物及司美格鲁肽减肥等开展3次监测,本市未发现违法违规销售情况。对国家局监测下发的4起处方药网络销售页面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跟踪处置。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各地以零售药店为重点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宣贯培训,帮助企业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具体要求,做到“线上线下一致”。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调研,指导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展示,开展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规范化管理机制探索。将网络销售情况纳入对企业飞行检查时需要重点核查项目之一,做到边执法边普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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