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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
近年来,国家加快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推动“两品一械”监管法规制度全面、准确实施,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关规定,省局决定重新组建普法宣讲团,调整充实普法宣讲团成员,并组织宣讲团成员深入全省各地开展“你点我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请宣讲团讲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理论知识;
(三)身体健康,能够认真完成普法宣讲任务;
(四)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二、推荐范围
全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全省“两品一械”研发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从业人员;湖北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和新闻宣传单位有关人员。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一)推荐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20日。
(二)推荐方式
申请宣讲团讲师,由个人报名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其中,市州市场监管局和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分局、直属单位各推荐不少于2名,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各推荐不少于1名;省内“两品一械”研发机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律服务机构、新闻宣传单位人员申请名额不限,但遴选时根据需要确定具体数量。
所有申报人员需填写《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宣讲团讲师推荐表》,并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推荐表、拟讲课题及课件寄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或者发到指定邮箱。
(三)审核与聘用
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推荐材料和课件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试讲),提出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定后,聘用为省药监局普法宣讲团讲师。
四、组织单位
省药监局普法宣讲团日常工作由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联系人:余兵,联系电话:027-87111526,13307224205,电子邮箱:2102196118@qq.com
附件: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宣讲团讲师推荐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法宣讲团讲师
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相片 | ||
出生日期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职位/职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学 历 | 现工作岗位及专业方向 | |||
工作单位 | ||||
拟讲课题及主要内容 | ||||
主要学习经历 | ||||
主要工作经历 | ||||
主要研究成果或参加普法宣传工作情况 | ||||
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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