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河南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妆处罚〔2023〕1-1号 |
处罚名称 | 郑州品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贮存化妆品,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处罚类别1 | 警告;罚款 |
处罚类别2 | - |
处罚事由 | 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贮存化妆品,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郑州品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344971038B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潘国针 |
处罚结果 | 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对当事人罚款陆万陆仟元;3.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罚款叁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15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3-02-15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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