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湖北省
近期,武汉分局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药品网络销售等重点工作,结合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2022年度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履行企业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并于2023年2月6日对自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通报。
此次共有500余家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和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交了自查报告。分局对上交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汇总分析,结合前期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列举当前企业存在部分共性问题。要求各单位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认真进行整改,举一反三,严防严管严控药品流通环节的风险隐患,面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落实落细“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对未提交自查报告的11家药品经营企业提出严肃批评。对4家未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分局将督促其整改。上述15家企业目前已列入分局今年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信息来源:武汉分局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