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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7-02-08 阅读:581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岸区分局于2016年6月21日和12月15日对重庆渝鸿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公司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无人员在岗,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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