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
信用主体名称:赤峰市金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752579836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2〕219号
处罚名称:赤峰市金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山萸肉”案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事由:
2022年6月17日,我局对赤峰市药品检验所2021年度药品不合格检验报告进行梳理时,发现《赤峰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报告编号:YP2021JD0636)显示,山萸肉(标示生产单位为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11003,包装规格:饮片)经检验,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水分检查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本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依法确定为劣药。供样单位为宁城县大双庙镇卫生院。该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从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购进标示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1003的山萸肉中药饮片2000袋(规格1kg/袋),购进价格31.00元/袋,购进金额62000.00元。除一袋损益外,你公司于2020年11月29日至2021年4月29日将1999袋上述批次药品销售至395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价格不等,销售总金额87292.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生效期:2022/12/23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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