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四川省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省仁兴药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7225904848923 |
法定代表人 | 向丽华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药监罚决〔2022〕40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2年4月26日,从遂宁普济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药品“龙眼肉”(生产企业: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批号:20220102,规格:500g)30袋(15kg),购进总额为630.00元,以上药品已于2022年5月21至2022年7月29日销售18袋(9kg),抽样3袋(1.5kg);于2022年8月向遂宁普济药业有限公司退回9袋(4.5kg),销售总额为535元,违法所得为157元。 当事人销售的“龙眼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应定性为劣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157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157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2/22 |
处罚机关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000MB1808933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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