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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昊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证日期 |
1 | SD11-Da-20150033 | 日照市昊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日照山东路西路同和佳园南区8号楼沿街 | 2017年9月30日 |
2 | SD11-Da-20140008 | 日照市东港区仁爱大药房有限公司 | 日照市东港区江豪铝塑市场沿街55号 | 2017年9月30日 |
3 | SD11-Da-2016052 |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前崮子现代花园沿街 | 2017年9月30日 |
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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