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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亳州市结合地方实际采取措施保障新冠防治药品市场平稳有序。
一是保障药品供应。12月19日起,亳州市每天在定点销售药店定量平价销售国家和省推荐的治疗药品,计划每天不少于10000盒,并在官方媒体发布第一批定点销售药店名单(包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购买药品时原则上限购两盒并需要做好登记记录。
二是稳定药品药材价格。亳州市开展药品经营单位价格监管专项检查,重点查看企业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亳州高新区中药材市场监管局联合中药材市场发布《关于涉疫中药材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同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涉疫类中药材价格和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三是严格药品质量监管。亳州市持续加大对新冠防治药品质量监管,组织召开药品经营连锁企业行政指导会,会议督促各经营单位要加强防治药品及防疫用品质量管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担当起社会责任。
下一步,亳州市将推进相关药品企业稳产达产,持续将相关药品每天有序推向市场,并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扰乱防治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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