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天津市
按照市药监局《关于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用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利用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第五监管办结合辖区药品监管实际,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深刻认识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一时间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主要内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研讨,深刻认识在药品流通领域禁止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指派专人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依托我办日常监管所掌握的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况,梳理确认重点检查企业,对企业库房存放的相关中药材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查阅企业提供的国家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允许进口证明、报关单、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材料,详细了解企业是否存在经营渠道不明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三是推动专项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检查中,执法人员向企业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范围(第一批)》及常见野生动物制品中药饮片等内容,督促企业在销售野生动物制品中药饮片时确保来源合法并使用专用标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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