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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2017-02-06 阅读:29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4家药品经营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2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311-83720139、67305761
通讯地址: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邮政编码:050091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3日
2018-10-30
2018-07-20
2018-07-18
2018-07-17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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