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
信用主体名称:内蒙古助康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8772241648T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2〕215号
处罚名称:内蒙古助康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川牛膝案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2022年6月17日,我局在调查内蒙古神龙泰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销售劣药川牛膝案中,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川牛膝(标示生产单位为安国市荣华本草中药材有限公司,批号为C371210301,规格为饮片)供货单位为你公司。该批次药品经赤峰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YP2021JD0044),检验项目中【浸出物】不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本品按《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该公司于2021年3月7日从安国市荣华本草中药材有限公司购进标示为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C371210301的川牛膝100kg,购进价格47.50元/Kg,购进金额4750.00元。2021年4月15日至6月17日你公司将上述批号的川牛膝销售至24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销售价格不等,货值金额共11405.00元,销售获利6655.00元。销售劣药事实成立.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仟陆佰伍拾伍元整(¥6655.00),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2022/12/02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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