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
信用主体名称:内蒙古康鑫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00MA0PXWED2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2〕212号
处罚名称:内蒙古康鑫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小儿咽扁颗粒案
处罚类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2022年6月7日,我分局收到《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称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吉林一正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小儿咽扁颗粒”案时,发现涉案药品销售至你公司。2022年6月21日、22日,执法人员联合通辽市市场监督执法人员对内蒙古康鑫医药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调查,现场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经查,内蒙古康鑫医药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从吉林一正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号小儿咽扁颗粒300盒,购进单价4.3元/盒。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10月24日期间,内蒙古康鑫医药有限公司将上述批号小儿咽扁颗粒分别以4.43元/盒、4.34元/盒、4.32元/盒的价格销售至通辽市10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合计销售231盒。2021年12月17日,内蒙古康鑫医药有限公司根据吉林一正医药有限公司《关于召回山西迈迪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咽扁颗粒(4克*8袋/盒)的通知》,将剩余69盒上述批号小儿咽扁颗粒退回吉林一正医药有限公司。内蒙古康鑫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小儿咽扁颗粒购进总金额300盒×4.3元/盒=1290元,采退总金额69盒×4.3元/盒=296.70元,销售总金额1015.03元,销售获利21.73元[1015.03-(1290.00-296.70)]。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处罚结果:警告,没收所得人民币贰拾壹元七角三分(¥21.73)。
处罚生效期:2022/11/28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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