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1月28日,自治区药监局召开药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集体交流会暨2022年自治区“安全用药月”活动部署会,进一步加强全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药品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树牢安全生产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署药品生产环节“安全用药月”活动。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春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中药汤剂配置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以视频的形式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通报了近期国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了今年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药品安全风险问题,并对下一阶段自治区药品生产环节“安全用药月”有关活动进行安排。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新疆新姿源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麦迪森药业有限公司、喀什飞龙特种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5家企业和单位分别就风险自查情况进行报告,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全区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加强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发挥主动性、能动性,增强风险防控的敏锐性、精准性,切实保障产品安全和生产安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对照《药品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药品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风险开展自查整改,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体工作部署,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前进道路上,坚持底线思维,着力把握药品监管工作规律,时刻防范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深刻认识当前药品风险和安全生产风险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问题要抓好整改,切实消除隐患。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落企业实主体责任,时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心态和“如履薄冰”状态对待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切实保障生产安全。积极参与自治区“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开展企业和医院内部的宣传培训活动,让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常识走入千家万户寻常百姓家,共同推进共建共治共享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肖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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