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产品 湖北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有关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针对在2022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的产品,我局发布了《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2号),要求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拟对我省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清单见附件1)予以取消备案。
上述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见附件2),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诉或经审核申诉未被采纳的,将由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国产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1.湖北省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国产普通化妆品清单(见附件)
2.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
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湖北省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国产普通化妆品清单.xlsx>>查看
附件2:
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
备案人名称 | |||
是否在新备案系统注册账号:□是;□否 | |||
备案人信息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申辩理由 | |||
申辩事项 | □已在新系统注册账号,申请2022年12月11日前由备案人主动注销;逾期不注销,由监管部门取消备案; □未在新系统注册账号,申请由监管部门协助注销; □其他 | ||
备案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 |||
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涉及产品清单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备案编号 | 备案人 |
备注:相关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可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陈述申辩。请先电话联系(附件3),前往现场请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3: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序号 | 地 市 | 联系电话 |
1 | 武汉 | 027-65770760 |
2 | 襄阳 | 0710-3757053 |
3 | 宜昌 | 0717-6851059 |
4 | 黄石 | 0714-6211107 |
5 | 十堰 | 0719-8694832 |
6 | 荆州 | 0716-8526770 |
7 | 荆门 | 0724-2381676 |
8 | 鄂州 | 027-60670252 |
9 | 孝感 | 0712-2281658 |
10 | 黄冈 | 0713-8112588 |
11 | 咸宁市 | 0715-8126314 |
12 | 随州 | 0722-3257578 |
13 | 恩施 | 0718-8262956 |
14 | 仙桃 | 0728-3312422 |
15 | 天门市 | 0728-5239980 |
16 | 潜江 | 0728-6955871 |
17 | 神农架林区 | 0719-3332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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