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江西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药监处罚〔2022〕136号 | 赣药监处罚〔2022〕137号 | 赣药监处罚〔2022〕138号 | 赣药监处罚〔2022〕139号 |
案件名称 | 销售萘哌地尔分散片劣药案 | 销售萘哌地尔分散片劣药案 | 销售萘哌地尔分散片劣药案 | 销售萘哌地尔分散片劣药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江西正安药业有限公司 | 赣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 江西淦徽医药有限公司 | 江西南华赣新医药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 91360805MA35QP2R0R | 913607037814965112 | 91360824MA35RCHEX6 | 91360108778808326W |
法定代&人姓名 | 何海杰 | 李卫阳 | 张勤 | 陶跃萍 |
主要违法事实 | 销售萘哌地尔分散片劣药 | 销售萘哌地尔分散片劣药 | 销售萘哌地尔分散片劣药 | 销售萘哌地尔分散片劣药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 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 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 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3日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3日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3日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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