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湖北省
为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荆州市监利市场监管局坚持“四个最严”标准,用四项举措不断强化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管作用。
一、宣传指导到位。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利用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发布消费警示、质量公告等,向公众宣传隐形眼镜知识和使用伪劣隐形眼镜的潜在风险,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购和使用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二、建档立卡到位。针对全市11家彩色隐形眼镜经营单位,将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否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许可登记事项与实际是否一致等情况为企业信用等级分类提供依据。通过对企业登记信息、经营信息等进行建档,实现动态管理。建立企业档案,
三、摸排检查到位。对全市彩色隐形眼镜店开展检查,以股室和监管所为核查组,排查大型购物商场、超市及学校周边地区的眼镜店、饰品店等为重点摸排场所,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上游供货企业资质档案、产品资质档案等内容。对平台上的彩色隐形眼镜销售行为及信息进行监测,采取前端引导、中端监管、末端处置共同发力推进彩色隐形眼镜监管治理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
四、问题整改到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个别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企业负责人对医疗器械认识不够重视,存在索证索票不全,验收台帐登记不完善,未开展培训等问题,坚持边检查、边规范,以打击促规范,探索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规范监管长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隐形眼镜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医疗器械产品整体质量。
截至目前,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
信息来源:荆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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