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海南省
11月4日,国家药监局政法司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对海口市场局(药监局)创建国家药监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会由国家药监局政法司张源处长主持,海南省药监局刘晓刚副局长、海口市药监局张志远局长及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海口市药品普法示范点代表参会。
会上,海口市药监局张志远局长汇报了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进展情况;海南康芝药业有限公司、海南芬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分别代表海口市药品普法示范点作了普法工作介绍;与会人员就海口市场局加快推进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进行了交流讨论。
政法司张源处长指出,建设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是国家药监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张源处长肯定了海口市市场局前期创建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作取得的成效,要求海南省药监局和海口市场局总结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推广好的经验,同时要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进度。海口市场局要加强与国家局政法司、省局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对照工作计划,查缺补漏,争取按期按量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刘晓刚副局长强调,省药监局高度重视海口市场局创建国家药监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工作。前期,省局领导亲自到海口市场局进行了调研部署,法规及相关业务部门一直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后续将一如既往加强对海口市场局创建工作的指导,并以基地创建为契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药品安全全民共治的良好局面。同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迎检验收工作。一是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专班,省局加强指导调研,市局落实属地责任,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两园两墙”建设工作。二是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海南自贸港工作特色,将基地建设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对国家局提出的工作要求建立台账,逐项销号,按期完成基地创建任务,确保如期通过验收挂牌。三是结合今年“安全用药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工作水平。
供稿:综合处法规组
撰文:黄琪娜
审改:潘爵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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