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广东省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提升公众购药的安全感和便利性。10月27日,省药品监管局在广州召开2022年第三期药品流通监管综合改革热点研讨会,专题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管重点、热点问题组织研讨。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别从许可、监管、执法及网络监测环节对《办法》进行解读,集中对“跨境药品、处方药先方后药”等部分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准确把握《办法》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确保《办法》有效落地实施。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确保群众用药便利可及,药品监管部门在统筹群众购药便利性和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基础上制定本《办法》,办法重点对网络药品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推动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规范和市场的有序发展。
会议强调,各级监管部门要积极拥抱新业态、清醒认识新挑战,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和“以网管网”原则,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平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等责任义务,在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新举措,为群众购药便利性和体验感带来更多实惠。要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风险管理、全程管控、违法行为查处等原则内容,充分理解《办法》监管理念及监管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药品网络监管工作符合《办法》要求。要明确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中的职责划分和违法行为查处的管辖权,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按照职责进行调查处置,切实确保网络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
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相关负责同志,省局药品监管二处、行政许可处、执法监督处,省局药品检查中心,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流通监管的同志参加会议。(省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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