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海南省
为准确把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护航行动”,严惩重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0月27日,省药监局召开全省“两高”司法解释和国家局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意见宣贯培训视频会议。
培训会上,省药监局法律顾问闫玲玲从“两高”司法解释的修改情况、重点条文等方面,详细阐释了假劣药犯罪的定性量刑标准,妨害药品管理罪的适用,同时对“两高”司法解释的实际应用提出了具体建议。省药监局稽查处云珊珊同志从《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的出台背景、工作体系等方面,对案件办理的原则、自由裁量等进行了细致讲解,围绕年度重点类型案件的查办事权和协同联动方式进行了深度论述。
本次培训系统深入、重点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强,有利于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准确把握“两高”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和实施要求,并要求全省药品监管及执法部门要完善案件查办运行机制,推动系统联合作战,做到案件查办全省“一盘棋”。本次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药监局各相关业务处(组)在主会场参训,各市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训。
供稿:稽查处
撰文:郑鹏程
摄影:郑鹏程
审改:湛艳伦、潘爵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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