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整顿和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自治区药监局从2021年10月起,利用1年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工作已全面完成。
专项行动期间,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对4家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1家电子商务平台内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违规宣传面膜产品问题,责令电子商务平台予以删除,并及时下架相关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区117家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化妆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检查,约谈企业8家,下达责令整改9份,对2家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化妆品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线下检查各类化妆品经营者2147家,下达责令整改60份,立案查处86件,罚没款36.41万元。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进一步强化了我区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意识,压实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化妆品网络销售的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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