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辽宁省
案件名称 | 辽宁奉天中药有限公司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药监(稽十一)罚〔2022〕2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辽宁奉天中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221777770506R |
法定代表人 | 韩首章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8日,当事人生产醋鳖甲(批号:2206001,规格:1kg/袋),其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未同步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和数据不真实,原料鳖甲票帐货数量不符,原料鳖甲的质量控制记录显示的数量与货位卡和原料分类账显示数量不一致,关键人员未履行职责,当事人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据《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二十六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 |
处罚结果 | 1.对当事人处以25万元的罚款; 2.责令当事人停产停业整顿1个月; 3.对企业负责人(采购部部长),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当事人所获收入3537.79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353.78元,共计3891.57元; 4.对生产管理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部长、车间主任),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当事人所获收入4727.46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472.75元,共计5200.21元; 5.对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部部长)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当事人所获收入2587.97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十的罚款258.80元,共计2846.77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已履行:履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5日。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2-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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