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套餐
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7-09-09 阅读:351
近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大同市优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结合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通知》精神,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撤销证书后,企业应按规定再次申请并通过认证后方可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现予以公告。
大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7日
2017-11-30
2017-10-11
2017-09-15
2017-09-09
2017-09-05
服务号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