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河南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豫药监药罚〔2021〕7-6号 |
处罚名称 | 漯河市新源药业有限公司违法销售药品案 |
处罚类别1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销售的30585盒佐匹克隆片未进入当事人销售票据显示的医疗机构,当事人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佐匹克隆片的行为已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可以向医疗机构、定点批发企业和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依照本条例规定批准的其他单位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漯河市新源药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766249467W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赵红涛 |
处罚结果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叁拾陆万柒仟零贰拾圆(367020元);3.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壹佰捌拾叁万伍仟壹佰圆(1835100元);罚没款合计:贰佰贰拾万贰仟壹佰贰拾圆(2202120元)。4.取消其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资格。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29 |
处罚机关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七监管分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1-11-29 |
备注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